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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财务代理:
鹏安信公司竭诚为客户提供代理记帐服务(许可证号:30085):
企业在创办初期,由于规模较小,业务较少,请一个普通专职会计,水平有限,请一个高级会计,费用太高,因此请一家专业咨询公司代理记帐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选择。
鹏安信公司代理记帐工作人员大多数在会计师事务所或大中型企业中高层财务岗位有多年工作经验,熟悉各行业会计核算,能为企业建帐、建制、核算提供高水平的服务,而且由于规模化经营和智能化服务使公司单位成本降低,使公司能以合理的价格对外提供服务,为企业节约了成本。
为加强对代理记账业务的管理,公司专门设置了代理记帐业务部,主要是代为一些小型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财务核算。为保证代理记帐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建立了代理记帐业务规范和相应的审核、保障系统。同时公司与客户间均签订委托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具体业务如下:
1、代理记帐(许可证号:30085);
2、清理旧帐;
3、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
4、代办审计、验资、评估;
5、财务顾问;
6、带新手(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生产型/贸易型等均可得到一线的操作指导);
7、海关的报关、外汇核销、出口退税。
为一些对深圳财务、税务不熟悉的企业提供财务咨询,充当财务顾问。
您身边的财务顾问
经营企业会经常遇到许多税收、财务及经济法律问题,问您的会计还是律师?不用绕弯,直接问我们,可以给您最快捷、最专业、最准确地建议。
我们的财务服务和配置功能
我们目前推出的最受欢迎的服务主要有以下三个产品:
5.1标准服务
具有最基本的会计核算、核对和分析职能,全面支持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财务需要,您只需要设一名出纳,其他会计的工作由我们完成。这是一种最省心的财务服务
5.2专业服务
具有标准服务的全部职能外,又增加了核对、盘点存货,核对往来帐款;允许您通过远程系统进入帐套,随时查询;代办证照变更、年检等三大职能。这你您最放心的财务服务。
5.3管理服务
除了具有专业服务所有职能外,重要的是扩展了监督职能,即帮助您设计内部控制程序,并作为其中的一个环节,监督各个部门实施。如费用控制,采购成本控制,销售价格控制等,帮助您开源节流,是您经营最可信赖的财务服务。
服务中出现问题有保障
我们有一套严格的服务控制体系,尽量避免问题发生。万一在服务过程 中出现问题或您有任何建议,都可以跟我们为您配置的会计主管联系。如有需要,您也可以直接联系财务服务部的经理,甚至事务所的所长都很乐意听取您的任何意见。
服务细节
我们会根据您公司的实际情况,每月派专人上门收取单据。
平时您的所有财务资料在事务所有专人专柜保管,每年年初,我们会将上一年的凭证、帐簿、报表等所有资料整理,装订好交还给您。
对每一个客户,我们都有至少两人直接负责,一个是会计,负责日常的帐务处理;一个是会计主管,负责审核会计处理的帐目,并负责解答您的问题。
我们用的是正版的国内最知名的财务软件,并且是永远最新版本。 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和软件的功能性都请您放心。
代理优势:让企业享受专业规范的会计服务,可以及时了解到最新的财税新政策,可以用较小的付出,得到多个会计人员专业化的服务,客户的权益得到最好的保障。
二.税务代理:
1、税务疑难、税收优惠政策咨询;
2、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年检;
3、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代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代办理“退税”手续;
6、制作涉税文书;
7、审查纳税情况;
8、税务策划;税务顾问。
9、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
开业登记----办理国税 地税
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其他纳税人应当自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一)申请
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持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到特区内所属区(分)局或宝安、龙岗区局的所属基层分局申报管理科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相应的《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按照不同的经济类型的纳税人分为适用于内资企业、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适用于分支机构、适用于外国企业和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表》,其他不需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照,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领取适用于其他企业的《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按照税务登记表的填表要求进行填写,经负责人签章以及加盖公章后,将表格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管理科税务登记窗口,同时附送以下资料(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1、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银行账户证明原件;
6、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时,只须提供上述1、3、6项资料。
(二)税务机关审核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管理科登记窗口对纳税人报送的表格进行分类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登记要求以及所附资料的完整性,符合要求的给予受理,开具《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给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科根据实际情况对纳税人(企业)进行调查。整个审核工作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完毕后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三)发证
纳税人按照《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注明的日期到申报管理科税务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同时缴纳税务登记工本费,凭完税凭证领取《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
对于纳税人要求增加税务登记证副本的,经核批并缴纳工本费后可增发副本,副本和正本的作用相同。
(四)注意事项
1、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登记的,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进行违章处罚。
2、税务登记证件只限于纳税人自己使用,不得涂改、转借、损毁、买卖或伪造,登记证应悬挂在营业场所,亮证经营,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查验。
3、纳税人登记证如果遗失,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后再申请补发。
4、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可到深圳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5、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可对纳税人的登记内容进行实地核查。
新企业办理退(免)税认定指南
一、领取并填写退税资料一套。包括退税认定证、退税认定申请表、退税资料收文本,表格都需企业法人亲笔签字或签章、盖公章. 《备注:所有文字数字请填写清晰,填表请看背面填表指南》。
二、请备齐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1、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需2份复印件、需双面复印、正反面都要盖公章)[深圳市外经贸局签发]。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份复印件)[深圳市工商局签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者是自理报关单注册登记证明书。(2份复印件)[深圳市海关签发]。
4、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1份复印件)[深圳市国税签发]。
5、本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申请认定表、认定通知书、年审审批表(四者任何一个都可以,需2份复印件)。[国税区分局签发]。
(注:复印件要清晰要加盖企业公章,盖在右上角或右下角空白处、公章和复印件不清晰的不受理。备齐后交到退(免)税认定窗口。)
三、请于[自理报关单注册登记证明书]或者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签发的30天之内到退税机关办理退税登记,(二者任何一个没有超期都可以)。注意:如果超过了30天再来办理登记的企业,请用电脑打一个超期申请报告,写明超期原因,还需写明超期间有没有发生退税业务,报告必需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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